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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恢复缴存不足12个月,能否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很多人在外面打拼多年,到了想结婚的年纪,都会选择一个舒服的城市,买房安家。青岛作为幸福指数较高的城市之一,每年也有一大波适龄人士选择在这里购房。

住房公积金作为我们的福利,在买房上就能解决一大部分难题。来到青岛时间不长的人们,不了解青岛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下面小编整理了大家最常问的几个问题,希望对你们有帮助。青岛代提公积金

一、曾开户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停缴一段时间后,转入新单位恢复缴存不足12个月,能否在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借款申请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一段时间未按规定缴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后,再次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恢复缴存满12个月后,方能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如职工停缴期间仍在同一单位工作,未发生工作调动,则应补缴公积金后,恢复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以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现在在青岛缴存,如果衔接起来满12个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青岛代取公积金

答:按照规定,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程序全部转入本市缴存后,异地、本地衔接起来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缴存条件,即衔接起来符合申贷时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的规定,且能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及缴存明细证明,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青岛代提公积金

想在青岛购买房子的人们,一定要满足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账户也是正常缴存状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