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取公积金咨询网_中介代办代提取
代提!!10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等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最近,一些网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回答了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职工申请提取青岛缴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设、改造、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连续三个月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出租本市住房的。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如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提取材料齐全,可申请提取。建议员工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qdgjj.com或关注/)或注意青岛公积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便民指南-提取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