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最近,一些网民询问了公积金封存和提取的相关事宜。原来倒闭,公积金没有提取,已经封存好几年了。现在他想知道怎么提取。对此,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详细答案。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青岛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非市户籍职工终止与市单位的劳动关系,未继续在其他地方缴纳住房公积金,账户密封半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经沟通,您已在其他地方工作并支付公积金,不符合提取条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将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当地继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