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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提!!青岛商业贷款能转公积金贷款吗?异地买房怎样提取青岛公积金,你想问的都有答复了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青岛什么时候可以实施住房贷款商业贷款到公积金贷款?如何从青岛提取异地购房商业贷款的公积金?从其他地方到青岛工作需要哪些程序才能将公积金转移到青岛并申请贷款?……最近很多网友通过青岛12345政府邮箱咨询了公积金相关事宜。让我们来看看以下问题。

问题一:

为了减轻经济压力,青岛何时可以实施住房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答复信息: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开展了商业贷款到公积金贷款专项研究,经过大量数据调查和初步计算,基本满足商业到公共条件约30万人,商业贷款余额严重超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承受能力。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制度,其政策的出台应具有包容性和连续性。首先,确保存款员工提取资金的需求,然后确保员工的贷款资金需求,同时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控制资金利用率,有序开展工作。因此,目前还没有商业转移的条件。

问题二:

我是外地户口,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商业贷款,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信息:

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青岛公积金,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岛公积金管理处申请。所需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提供身份证;

2.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职工身份证外,职工本人应当在有关事项上签字确认:

(一)委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理办理的,应当提供原身份证;

(2)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供关系凭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应当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时,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偿还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当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明细原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购买的房屋为非再交易房屋的,还应当提供购买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购买再交易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2.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员工持有上述第四项1、2项材料,再次申请同一贷款合同,只需提供银行印章(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还款明细原件(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

特别提示:员工需持有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或在青岛公积金备案(一类借记卡仅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

问题三:

以前在日照工作多年,现在换单位在青岛工作,公积金从日照转到青岛,最近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希望两部分合并审查贷款资格,个人需要处理什么?

答复信息:

青岛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正常存款状态,并在申请贷款近12个月内正常存款12个月。

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本市缴存后,异地与本地联系起来,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缴存条件,并可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及缴存明细证明。

异地缴存员工将账户余额转入本市时,必须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足半年的,可以向管理办公室柜台提供身份证原件和网上购房合同,申请异地转让住房公积金,将异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让给本市。管理办公室受理后,保留网上购房合同复印件,通过柜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为员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仍需申请异地转移业务。

问题四:

我的户口来自聊城,住房公基金在济南上缴。我可以在青岛用公基金买房吗?

答复信息:

具有青岛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以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款标准,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在其他城市存款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只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本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问题五:

36岁,青岛胶州户口,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一年,月缴纳公积金340元,公积金账户4340元,现有住房月缴纳1900元。北京的公积金,购买青岛住房所需的信息和流程。

答复信息:青岛户籍,在其他城市就业,正常支付住房公积金,购买城市国有土地可以处理产权自住房,可持有就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款标准,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在其他城市存款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提供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涉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存款证明和住房公积金存款明细。最终贷款金额、年限、贷款资格的确定,应当根据房价(二手住房根据住房年龄)、首付比例、贷款还款能力、信用报告等综合因素,持有相关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

问题六:

公积金需要无贷证明,如何查询打印?查询存款证明。

答复信息:

在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首次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使用证明》。青岛公积金贷款数量信息可以反映在证书中。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532-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