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从青岛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我市房屋装修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亲属患有特定严重疾病时可提取。此外,商业转移暂时不具备发展条件。
公积金不能用于装修和物业许多市民认为,房屋装修和物业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他们希望
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和支付物业费。
根据青岛现行规定,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具备将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的条件。
虽然2015年12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提交审核稿)将装修和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但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才能知道能否最终纳入提取条件。
亲属患大病可提取公积金如果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严重疾病或严重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他们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1.员工可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二、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
3.住院病历原件、加盖医院收费业务章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未住院的,应当提供各种诊断报告的病历证明)提交单位经办人统一提取;
4.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
重病、重病仅限: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术、重大器官移植术、主动脉手术。一年内最多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无周期限制。
商转公不具备发展条件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自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购房贷款的同时,首先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市公积金资金利用率一直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
偿还的商业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取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夫妻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如果员工及其配偶在还款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累计提取前一年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办理住房贷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提取手续由单位经理办理。
拟推出商贷自提公积金功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于2016年开发商业住房贷款在线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主要业务功能是员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调查系统等渠道获取商业贷款合同和还款信息,利用中心推出的个人在线营业厅提取申请。
目前,青岛商业银行尚未与公积金中心联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法获得公积金每月转账所需的还款信息,因此暂时不具备发展条件。如果业务有新的进展,将通过网站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