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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最新解读!@青岛市民 购买第一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以满足这样的条件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6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提到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贷款申请人只符合贷款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对达到80万贷款额度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疑问。对此,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政策回答。





随着政策的出台,很多市民对达到80万贷款额度的条件和账户需要多少钱感到困惑。

至于贷款申请条件,青岛于5月底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存款条件,进一步放宽了职工贷款申请存款标准,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即183天),正常全额支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开户时间和存款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符合市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账户余额,根据《青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以下四个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贷款金额按贷款申请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存款余额的倍数计算;贷款金额按规定比例计算;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金额。

这意味着,根据目前的政策,贷款金额是贷款申请人和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存款余额的15倍,这意味着如果你想达到最高贷款金额80万,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约为5倍.33万元,个人贷款额度50万元,账户余额约30万元.33万元。





今天的政策还提到,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5月9日起,岛城统一了岛城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不再执行新建住房与二手住房、首次贷款与二次贷款的差异化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按照岛城双存员工最高60万元、单存员工最高36万元的额度标准统一执行。

这意味着目前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36万元,双职工仍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