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青岛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青岛市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转移和异地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动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实现胶东五市缴存员工享受同城待遇,根据胶东五市签署的《2021年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转移连续性方面,胶东四市(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住房公积金支付员工到青岛工作,申请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视为员工账户转移,在青岛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可发起转移连续申请。
同时,缩短办理时限,青岛市办理胶东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跨市转移的,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
在优化异地贷款政策方面,胶东四市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在青岛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贷款的,最高贷款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两次。异地贷款存款使用证明和异地存款明细通过共享数据、胶东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跨省办公等渠道获取,职工无需到存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
据《齐鲁晚报》报道,目前青岛居民可以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只要结算年限满足2年,借款人可以再次申请。新建住房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降至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降至30万元;二次贷款仍实行单方存款限制,限制双方存款60%。单笔贷款额度的存款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胶东五市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其他四市居民也可在青岛享受公积金二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