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23日政策调整后,6月15日,青岛公积金中心再次出台新政,
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全文如下:为进一步坚持住房不投机的定位,支持员工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促进城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青岛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决定调整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调整内容如下:
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80万元;如果贷款申请人只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金额将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政策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作调整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