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6月15日,青岛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贷款金额方面,青岛提高了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从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人单方面申请贷款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从36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贷款金额按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存款余额的15倍计算,即达到最高贷款金额80万元,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约为5倍.33万元;个人贷款金额达50万元,账户余额约30万元.3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青岛,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单职工36万元,双职工家庭60万元。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