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半岛记者获悉,青岛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彦平访问了《行风在线》,现场回答了市民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在节目中,一些市民报告说,他们在更换新公司后不会投资公积金,公积金账户有7000或8000余额,目前没有购买和装修需求,想知道是否可以提取。
曹彦平表示,缴纳公积金是公司的法律义务,公众应首先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曹彦平补充说,公积金可以从租房和购房中提取。员工及配偶凭无房证明每人每次提取8400元/年(700元/月);根据相关租赁证明材料,可按实际租金提取,员工及配偶总提取金额为3万元/年。
此外,曹彦平强调房屋装修不能
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