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变化很大!10月23日,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修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计管理条例》,规定明确:经营困难、无法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会议审议批准,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最低下限从3%降至1%。新修订的管理规定自2019年11月23日起生效。新修订的管理规定自2019年11月23日起生效。(来源:青岛日报微信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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