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地人口缴纳公积金,离职或离职公积金怎么办?
比如李先生非青岛市户口,在青岛上汽通用五菱交了公积金,现在已经离职两三年了。如何提出青岛的公积金?一、员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
二、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提取。
两种情况处理流程相同,所需材料不同:【办理流程】
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2、 符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理应当代表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和青岛住房
公积金提取证明。
注意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
【情况一所需材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管理处收集窗口)[表格模型];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应当提供2年以上的失业证明(求职证明)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更换证件的,应当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确认书》原件。
【情况二所需材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管理处收集窗口领取)[表格模型];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的,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
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迁出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户籍不在本市的,应当提供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原件、户籍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