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可支行扩大到8家!为方便员工提取
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积极推进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合作
不断拓宽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可支行的范围
继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之后
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招商银行之后
中国银行和青岛银行也已完成
开发、测试和试运行相关业务程序
将于1月23日正式上线
除此之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信银行的相关业务程序
也进入了开发测试阶段,将陆续上线
到目前为止,公积金商业贷款自助提取可支行已扩大到8家,已有3家.7万名员工在线
提取公积金8亿元。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其他商业银行的沟通,加强业务推广,为全市存款员工提供更方便、更高效的提取服务。
对申请人而言,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包括两部分:
一是借款人及配偶同时到公积金营业厅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二是申请通过后,即可登录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或微信公众号智慧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开通手续:
办理条件:首先,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至少在业务申请日的上个月偿还一期;第二,持有正常状态的公积金联合卡;第三,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已开通(如未开通,可现场申请);第四,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其信用报告。
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房屋,提供网上购买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再交易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贷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
办理地点:可就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管理处办理。
网上自助提取:
提取时间:业务开通后,员工可在工作日8:30~16:30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灵活自助办理商贷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将在当天转入员工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金额及次数:提取金额按照现行住房
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即员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夫妻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限于公积金账户的可用余额。同时,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
友情提示:业务启动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银行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不含提前还款金额)定期更新公积金可提取金额,为不影响申请人在线提取业务,提醒申请人按照住房贷款合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