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9月1日(记者程立龙)近日,记者从青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促进当地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
此外,上述政策的提取范围已分阶段放宽。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起,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购房者及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直系亲属是指购房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为保护职工贷款权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用贷款提取联合办理的商业模式,为有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一次性办理贷款受理和首付提取业务,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承诺书和房地产资金监管协议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市)服务大厅申请房地产备案后,购房人员可办理首付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