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封存怎么提现?
1、关于封存后的公积金账户提取,可以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
2、或者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哪些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1、当一份工作辞职后,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就需要查看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目前的户口所在地和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一致,那么住房公积金就不能提取。
2、假如户口所在地和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因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也是不可以的,想要提取得先在不同地域间转移。
3、这里还需要留意的时,对于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尧记得去单位要一份离职证明,这份证明必须要有企业的公章。不然没办法提取公积金的。还有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话,建议尽量避开人群高峰,排队等候可是很难等的。
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
1、有小伙伴反映,公众号有的没有查询账号的功能,亲测了,嗯。可能各地公众号业务成熟度不一致,有的确实没有查询功能,小伙伴,就去各地公积金官网看一下。
2、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3、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4、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封存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封存的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
2、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如何办理提取
(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当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相关办理要件到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所属管理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办理要件包括:填写完整、加盖转入单位预留印鉴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需与住房公积金转入单位名称一致)。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种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封存户的关系在封存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
参考资料来源:半岛目击网-公积金账户可集中封存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可以办销户提取,提取公司+个人的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如何办理提取
(1)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文件直接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集中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同意的,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经管理部或分中心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当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相关办理要件到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所属管理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办理要件包括:填写完整、加盖转入单位预留印鉴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需与住房公积金转入单位名称一致)。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种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封存户的关系在封存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
参考资料来源:半岛目击网-公积金账户可集中封存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可以办销户提取,提取公司+个人的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