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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能取吗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能取吗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能领取,但是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封存不满6个月的公积金不可以获取。个人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员工务必要持续且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自己的个人账户里边,才会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以及可以办理贷款手续。假如因特殊情况,急缺处理的,可与企业经办人员联络,掌握实际办理进展。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就是指企业与员工中断薪水关联(但仍保存劳务关系)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法迁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能取吗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能领取,但是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封存不满6个月的公积金不可以获取。个人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员工务必要持续且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自己的个人账户里边,才会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以及可以办理贷款手续。假如因特殊情况,急缺处理的,可与企业经办人员联络,掌握实际办理进展。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就是指企业与员工中断薪水关联(但仍保存劳务关系)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法迁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一个月前原单位辞职封存公积金,说封存6个月之后可以提取现金

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六个月内找到新单位重新缴纳公积金,那么两个缴费阶段的个人账户自动接续。如果半年内没有缴纳,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公积金一定要封存6个月或6个月以上才能提取。根据建金[2018]46号《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应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职工与单位终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2)职工因调离等原因需中断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待转移的;

(3)职工因离退休需中断缴存(手续待办期间),职工个人账户待支取的

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有没有封存你登录下公积金网站输入下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查下不就知道了,另外你是本地户口,就算离职封存了也取不出来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六个月内找到新单位重新缴纳公积金,那么两个缴费阶段的个人账户自动接续。如果半年内没有缴纳,那么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封存多久可以提取?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

公积金封存不满6个月是不能取出来的,辞职后住房公积金一般一个月内会封存。离职过后,如果原单位确定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单位经办人员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如果因特殊情况,急需办理的,可与单位经办人员联系,了解具体办理进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